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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公安厅、农业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开展拖拉机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》(粤安监明电〔2008)43号〕)的精神,要求加强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、安全技术检验、驾驶人考试发证等源头管理工作,严把拖拉机源头管理,可以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,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为此,市农业局、市公安车辆管理所、市农林技术管理办公室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各区农机安全监理所(站)派员组成联合检查组,于7月22~23日,到市辖五区农机安全监理所(站)进行拖拉机牌证档案管理检查。通过检查,进一步规范了拖拉机注册登记核发牌证、安全技术检验、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监理业务,完善、提高了拖拉机牌证档案管理水平,总结交流了我市农机安全管理经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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